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应用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高级研讨班
邀 请 函
各有关单位:
2008年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及时深入学习和理解该条例的新精神,努力把握劳动合同的管理技能,熟练运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新,有效发挥人力资本要素优势,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同时《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有关劳动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已于2008年先后开始实施。为此我中心在10月和18月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应用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高级研讨班,并邀请权威专家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操作性条款进行重点讲解;就如何规避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和劳动争议处理技巧等进行剖析与指导。请各有关单位组派相关人员报名参加。
一、参会对象
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每班限报50人,额满为止。
二、授课专家
吕中伟老师,知名劳动人事法律专家,资深培训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辽宁省HR经理人俱乐部资深法律顾问。吕老师长期致力于劳动人事法律研究、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代理和劳动法的培训工作,是位既熟悉企业管理又精通劳动法律,且有丰富劳动争议案件代理经验的复合型律师。吕老师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和律师实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曾成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代理过数起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曾作为特邀律师对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专家点评。
吕老师曾开办《工资、工时、休假、加班管理及其争议处理》、《“三期”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及其用工管理》、《沈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解读及工资支付管理》、《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新劳动合同法之下的工资、工时、休假、加班管理及其争议处理》、《新劳动合同法之下的劳动合同管理及其争议处理》、《企业如何应对全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之下如何规范员工的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的设计与制定技巧》等主题的法律研讨会、公开课、企业内训。吕老师以独特的实际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管理理论溶入实际管理当中,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接受过培训的学员均对其专业水平及讲授水平给予很高的评价;培训效果显著,深受学员的爱戴、企业的好评。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沈阳瑞心城市酒店(沈阳北站东行500米/沈阳市消防局后身。酒店电话:024―88598588)
四、收费标准
会务费680元/人(含报名费、研修费、资料费、证书费)。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1.因邀请函下发数量有限,望各单位转发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组织10人以上者设领队1名协助会务工作,免领队会务费用。
2.会务组协助学员负责办理预定返程火车、飞机票。
凡参加高级研修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提前3天发报到通知。
六、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24-22722878 82720878 62238278 81880078
报名传真:024-22728789―601
网 址:www.hrzy.org 邮 箱:hrzy.org@163.com
报名地址:1、中国沈阳人才市场北门一楼102室
2、沈阳市府广场辽宁大剧院宾馆东侧/诚信公证处楼上四楼409室
邀 请 回 执
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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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信息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街支行 开户名:沈阳惠尔智业教育培训中心 账 号:183001040015882 |
付款方式 |
□1、现金 □2、支票 □3、转帐(请选择打钩 ) |
说明:此表可复制或下载,请登陆:www.hrzy.org, 请参会者于10月15日前,回传:024―22722878-601 82720878或EAMIL:hrzy.org@163.com,参会者请务必携带本人名片。
课 程 内 容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重点解析与应用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2、实施条例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重要意义。
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究竟包括哪些范围。
4、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5、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支付其两倍工资?
6、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给予其经济补偿?
7、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8、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怎么算?
9、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10、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就必须与其订立吗?
11、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作哪三方面具体规定?
12、实施条例规定13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3、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14种情形下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14、实施条例对公益性岗位的最新规定。
15、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6、实施条例出台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怎样适用相关法律和规定?
17、实施条例对试用期的工资的最新规定。
18、实施条例对培训费用的含义及范围界定。
19、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与服务期期限的具体规定。
20、实施条例对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新规定。
21、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新规定。
22、用人单位终止工伤职工的合同需支付哪些补偿?
23、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有哪些最新规定?
24、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最新规定。
25、实施条例对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额的最新规定。
26、实施条例对月工资的最新解释。
27、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
28、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特别规定。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解读与操作
1.仲裁申请时效新规定。
2.仲裁规则的新规定。
3.劳动争议适用范围的新规定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新规定。
5.一次终局裁决的新规定。
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人力资源管理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发生。
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进入法律处理程序的风险化解及防范方法。
三、《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最新实务操作
1、员工入职的法律风险防范。
2、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撰写技巧。
3、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运用。
4、劳动合同制作技巧与风险防范。
5、员工离职的法律风险防范。
6、怎样操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怎样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
8、如何操作因“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跳槽,单位应怎样处理该职工的档案?
10、《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怎样奖惩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