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
--本班的九大特色与优势--
1、专业独特:我校为国内唯一开设政法管理、立法与公共政策、党务管理等专业的政法院校。致力培养机关领导与后备干部。
2、先上车后买票:学员免试入学,先学后考,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则自动转为正式统招研究生。
3、不限英语成绩:对全国MPA联考英语等单科成绩不作限制,只须总分达到录取分数线。
4、自主划线:我校拥有全国联考自主录取划线权的复试课目自主命题权。
5、教学灵活:学员可五一、十一来校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也可周末在沈阳单独组班开课。
6、费用合适:本课程班只收14000元,录取转正者补交25000元。
7、政策支持:人事部文件规定,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专业学位证书之后,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8、师资雄厚:由法大教授导师执教,另聘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充分感受中国最高政法教育学府的学术魅力。
9、证书权威: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规定学分者,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高校,是中国唯一开设MPA专业的政法院校,在MPA教育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师队伍。从学校复办以来,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我校把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优势有效结合,逐步发展成为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性著名学府。
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事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人事部网 www.mop.gov.cn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决定,在辽宁省举办MPA专业学位(直通车)课程班。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剖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环节,使学员快速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理论,熟悉公共管理技巧,提高政策分析能力,战略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和治国执政能力。
二、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三、教学方式
1、学制:免试入学,在职学习12个月。即日起开始报名,本期限招80名。
2、学习方式:长假班五一、十一来校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也可单独在沈阳开班上课(每月一次周末班,利用周六、周日上课)。
四、专业方向
1、立法与公共政策,适于人大、行政立法、政协机关人员;2、政法管理,适于行政机关、大中型国企人员;3、党务管理专业,适于党群系统或其他党群工作人员;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适于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6、民政事务管理,适于民政系统管理人员。另其他系统可针对工作需要单设研修方向。
五、课程设置
1、必修(核心)课,共9门,要求修满20学分。
2、专业方向选修课,由学员自行选修,最低应修满6学分。
3、共同选修课,最低应修满8学分。
4、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1学分)。
5、社会实践(1学分)。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各系统或单位管理实际,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与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详见附件一)。
六、授课师资
中国政法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硕导、博导为主,另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中央政法部门等各部委机关现职领导等专家学者兼职授课。
七、证书学位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证书”,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即自动转为正式MPA学生,本课程班的学分全部转移。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等培养内容的,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授予MPA硕士学位(本中心将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全国MPA联考,联考科目详见附件三)。
八、收费标准
本班收学费14000元/人,教材资料费700元,入学时一次性交付。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后,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补交为25000元)。
九、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提交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个人免冠照片四张)。
2、交报名费:每人交报名费200元。
3、审查录取: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招生办进行程序性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
(提示: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十、开课时间与上课地点
本期开班时间为2008年5月份,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沈阳教学中心
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24)62238278 82720878 22722878 22728789
传 真:024-82720878
报名地址:中国沈阳人才市场北门一楼102室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 额满为止
网上报名:请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并按照步骤提示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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